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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冬律师 王晓冬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医疗纠纷处理方向),具有医学、法律双学历,执业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和处理大量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疑难复杂侵权案件,同时对于劳资纠纷、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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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晓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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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在遇到医患纠纷时,应如何妥善处理?

导读:一次阑尾炎手术后,天津夏女士的生命永远停在35岁。因姓名填错又错过尸检时机,家属向医院讨说法5年无结果。昨日获悉,经过医疗调解,医患之间终于答成和解,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

女子阑尾炎手术去世 家人20多次讨说法未果

2009年4月17日,家住天津的夏女士因腹痛到天津一家医院就诊,诊断为阑尾炎后,做了阑尾切除手术。手术后一直腹痛,被诊断为肠梗阻病变,10天后手术探查诊断为小肠穿孔,不幸的是,当月28日去世。

“阑尾炎又不是不治之症,35岁人就没了,还留下9岁的儿子。”悲痛欲绝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他们认为医院误诊并延误,向院方讨说法。院方当时建议先做尸检,明确死因后,才能划分责任。

事发后,夏女士家人先后与院方进行了20多轮协商,医院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家属。但夏女士家人认为差距太大,没有同意,决定走诉讼程序。

错过尸检最佳时机 医疗事故鉴定难

那时,王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接手这桩案子。“这个案子真是历经艰难。”王律师刚感慨说。

法律程序得靠证据说话。王律师却发现,夏女士入院姓名竟写的儿子名字,无法提交真实姓名的相关材料,维权的第一步难以迈出;而夏女士去世后一周内尸检是判断死因的最佳时间,当时也错过。

之后一年,王律师陪着家属到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才解决了就医时因没有填写自己真实姓名造成的维权难。

另一个难题,因错过了尸检时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夏女士丈夫韩先生后来坦承,自己没有意识到尸检重要性,又想到人不在了,还要又划一刀,心里难受,导致错过尸检的最佳时机。

拖到2013年已4年,奔波于各相关部门不下50余次,仍无法立案,家属身心俱疲,而夏女士的遗体在医院太平间里已经放了4年。

医调介入 多年纠纷终了结

去年3月,卫生行政部门给家属韩先生发短信,告之可找天津医调委免费调解纠纷。心灰意冷的韩先生并未理会。直到7月24日,才和天津医调委联系。医调委彭主任、杨副主任接手了这一难事。

杨副主任昨日介绍,在其他努力无果后,他们只有一条路:直接协调医患双方。

他们劝韩先生,逝者5年不能入土,外人想着都难受,何况亲人。把这一页翻过去,人生不能陷在这里。他们又找到医院,在补偿数额与患者家属之间尽量协商,早日妥善解决。

今年初,韩先生初步同意医院的补偿数额,但夏女士的父母又不同意。医调委没有气馁,从法律角度帮助家属分析补偿的合理额度。彭主任说,“每场调解完,一瓶矿泉水肯定喝光”。

直到4月上旬,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院方补偿逝者亲属30万元,并不再收取遗体保存费用。

4月12日,夏女士的遗体安葬。

在遇到医患纠纷时如何做医疗调解

处理医患纠纷新渠道

过去,在医患纠纷无法和解时,除了打官司,很多患者不得不求助“医闹”。如今,处理医患纠纷有了新渠道——第三方医疗调解。

今年4月24日,国家五部委出台《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三个渠道:从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来畅通投诉渠道,到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再到启用诉讼程序。

据了解,早在2011年下半年,我市在各区建立了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医调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议市民如果发生了医患纠纷,在与医院协商无果的情况,可到医院所在区的医调委寻求帮助,调解免费。

昨日,天津医调委提醒,当医患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尽早积极面对解决。对患者来说,遇到问题及时取证,理性客观维权,才会有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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