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王晓冬律师 王晓冬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医疗纠纷处理方向),具有医学、法律双学历,执业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和处理大量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疑难复杂侵权案件,同时对于劳资纠纷、公...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晓冬律师

电话号码:022-27309275

手机号码:13682105358

邮箱地址:285398409@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1010600915

执业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苏堤路交口,南开法律服务中心南侧

美容事故

遭遇医疗诈骗怎么办?

一、医疗诈骗现象

1、“免费培训”

商家往往租用会场,以夸张的广告宣传和名医、专家授课为由,诱骗中老年人进行“免费培训”,借以推销高价药品、保健品。

2、“免费试用”

骗子为推销药品、保健品等,采取让中老年人“免费”试用保健器材、“免费”赠送药品、保健品,用夸大疗效等手段诱骗中老年人上当。

3、“免费体检”

商家多以邀请中老年人参加各类健康活动和免费体检等为由,由现场的“医生”免费用简单的仪器检查并测量血糖、血压后,诊断出“严重疾病”,诱骗中老年人高价购买所谓的降糖、降压“神药”等。

二、如何识别医疗诈骗?

首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清楚治疗行为的后果、用药的适应症、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其次,发现患者或当事人出现损害后果即治疗后新产生的病情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保持冷静和镇定,必要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甚至法医学鉴定以明确原因;再次,如认定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则须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收集,必须尽一切可能收集最多最原始的证据。

三、如何从源头杜绝医疗诈骗?

第一,医疗主体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并遵循各科诊疗常规。

第二,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工作。医学虽属自然科学,但医患关系更多地表现为社会科学,所以,如果医生能够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不仅能使患者配合治疗,也能使患者正确面对治疗后果,避免许多纠纷。

第三,规范制度,依法办事。如果出现医疗过错,应正确处理;如果出现医疗诈骗,应依法惩治。

【延伸知识】

1、所谓医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

2、医疗诈骗构成诈骗罪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并希望他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3、医疗诈骗常常表现为:虚构不存在的人体损害事实,如故意主诉疼痛,故意捏造病情;或隐瞒人体损害发生的真实原因,如损害是由自身病情造成的;或本来是由于另一种非医疗方式造成的,却将损害后果归结为是医疗差错造成的。

4、医疗诈骗不同于一般的诈骗,其前提是当事人自身受到了人体损害,有时还非常严重,甚至必须采取手术等创伤性治疗方式,因此,假象常被真相所掩盖,使性质的认定趋于复杂。诈骗者也往往利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敢声张,息事宁人的心理,屡屡得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服务热线: 136-8210-5358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